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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税CFC税赋申报 vs 对境外公司的控制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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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申报框架(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CARF)是OECD於2024年,开始推行的一项各国资讯互换的机制,其互换的概念与共同申报准则机制(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类似,两者的初衷均是为了协助各国政府有效掌握纳税人与境外公司於海外持有,但漏未申报的各项资产,,以利各国之间打击避税与逃漏税捐的税赋侵蚀问题;但两项机制最大的差异在於:一、针对标的不同CRS针对的是海外金融资产,如:存款、基金、债券、保险、信托...等,为主要交换标的;而CARF针对的则是海外虚拟资产,如:Token、加密货币、NFT...等。主因在於,近年来,许多漏未申报的所得,多数转换以虚拟资产方式隐藏,单就掌握登记性金融资产,以查核漏未申报的资讯,已明显不足以窥探漏报所得的全貌;是故,唯有逐步消除虚拟资产的去中心化特性,并藉由各国税务机关的资讯互换,才有破解全球避税漏洞的可能。二、规范对象不同受CRS规范,需辨识持有金融资产之最终受益人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包含: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机构、基金发行机构...等,举凡金融机构都有依各国CRS规范,依法尽职审查非居住民身分与资讯,并定期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非居住民金融资产资讯的义务。而CARF规范的对象,将会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者,包含:虚拟资产交换商、交易平台商、移转商、保管商、承销商、借贷商...等,举凡虚拟资产服务业者,亦须依各国CARF规范,尽职审查非居住民身分与资讯,定期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非居住民虚拟资产资讯的责任。这也正说明了,台湾於2026年所立【虚拟资产服务法】,并依据国际趋势加诸各项责任於服务商的必要与重要,虽说,这是踏出国际虚拟资产资讯交换的第一步,但也由於台湾并非OECD组织的成员国,故要与各国交换我国居住民,於他国的虚拟资产,有一定的难度。但如同台湾於2019执行【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的状况相同,可能先依据OECD组织对CARF机制的指导原则,制定相关法规,并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尽职审查并辨识非居住民客户的税务身分,进行税务居民所在国的分流;同时,财政部与各国洽谈虚拟资产资讯交换与缔约,再由虚拟资产服务商定期将非居住民客户的虚拟资产资讯、税务居民身分资讯,申报给财政部,以利与缔约国互换台湾税务居民於他国的虚拟资产资讯;至时,境外虚拟资产的存量、流量,将可能在国际互换之下,浮上台面接受检视。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线上-个人加密货币申报实战:从所得认列到查核解析】...more【影音-CARF来袭!解密~境外加密货币资讯互换的新变局~】...more 参考资料: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534383.html 虚拟资产申报框架(CARF)对加密货币与境外公司之影响 2026-05-26 202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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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湾执行CFC制度后,直接或间接持有低税赋国家之境外公司的营利事业或个人,都可能在穿透原则之下,直接面对税赋申报的义务,致使过去的税赋递延效益消失。

然而,就法规的规定来说,依据所得税法43之3条,以及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12之1条的规范:即便营利事业或个人,对低税赋国家境外公司的控制力逾半,也未必存在著税赋申报上的绝对关联。

就以所得税法43之3的法规层次来看,至少有以下几道透析的程序,当:

1.营利事业,及其关系人

2.直接、间接的持有

3.境外低税负国家之境外公司,其控制力逾半

4.如果,不符合法规上的排除要件

5.境外低税赋国家之境外公司,当年度盈余,即按营利事业的持股率

6.认列投资收益



换句话说,控制力逾半,仅代表对低税赋国家的境外公司具重大影响力,但营利事业或个人,是否需要依据境外公司的当年度盈余,认列所得,要看持股率而定;换言之,控制力并非持股率。

举例而言,当某甲营利事业,直接持有乙企业股份80%,乙企业再持有BVI公司股份60%,依据【营利事业认列受控外国企业所得适用办法】第2条的规定,甲营利事业间接对BVI公司的控制力为60% (过半视为100%*60%),已逾半。

换句话说,BVI公司是甲营利事业的CFC企业;但当BVI公司有当年度盈余时,甲营利事业也不须穿透计算CFC下的当年度获益,主要是因为,甲营利事业并未对BVI公司拥有直接持股率,是故并没有申报营所税的直接关联。

同样的案例,若换成个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即便个人间接对BVI公司的控制力逾半,若个人对BVI公司没有直接持股的话,也不会肇生海外所得的视为直接实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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