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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与医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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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报税:受雇医师、合伙医师所得的差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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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诊所的执业医师,包含:受雇医师、合伙(独资)医师;受雇医师与诊所之间,存在聘雇关系,故应该由诊所依据受雇医师的平均薪资,为其纳保就业保险、职业灾害保险、提缴劳退金,并投保全民健保。然而,诊所实质拥有者:独资执业医师或联合执业医师,乃属诊所的营运负责人,可自愿加保职灾保险、自愿提缴劳退金;然而,全民健保,原则上,应以最高级距,於自己的诊所纳保,但实际状况,却相对比较复杂。可分就以下状况解析:一、以执行业务所得於自己的诊所纳保全民健保(一)但当年度执行业务所得未明若诊所属当年度刚开业或刚复业,执行业务所得尚未结算,故在执行业务所得未明的情况下,可暂以每月45,800纳保,但不能低於自己或诊所员工其纳保劳退金提缴、劳工保险、职灾保险的投保薪资。亦即:独资执业或联合执业医师之全民健保每月纳保级距=Max(45,800, 自己与员工纳劳保、灾保、劳退金提缴之级距)(二)当年度执行业务所得已明确当诊所在每年5月,完成上年度执行业务所得的结算,并完成申报之后,应在5月底之前,依该执行业务所得的金额,调整全民健保的纳保级距,并回溯自当年度3月起生效适用。亦即,全民健保的纳保级距,需自我审视并调整为:独资执业或联合执业医师之全民健保每月纳保级距=Max(执行业务所得, 45,800, 自己与员工纳劳保、灾保、劳退金提缴之级距)若独资执业或联合执业医师,未依据实际执行业务所得纳保,且未调整全民健保投保级距而有漏缴保费的话,则将产生相关罚则。二、非以执行业务所得於自己诊所纳保全民健保若独资执业或联合执业医师,是以正职员工身份,於其他单位纳保,而非以执行业务所得,於自己诊所投保全民健保的话:在每年5月,诊所完成执行业务所得结算申报,并依据出资比例配发执行业务所得时,诊所负责人(扣费义务人)需先扣下执行业务所得(分配额)的二代健保补充保费,并於次月月底前完成缴纳,隔年一月底之前,完成明细申报。若诊所应扣未扣二代健保补充保费的话,则将产生相关罚则。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执行业务收入的认定、申报与二代健保】 ...more【私人诊所的税赋申报解析】...more参考资料:翰鼎会计记帐士事务所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480737.html 诊所医师的全民健保、二代健保之纳保解析 2025-04-11 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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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医疗院所的医师,在领取报酬时,应依医师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归类相关报酬;而医师的报酬,约可区分为『薪资所得』与『执行业务收入』两大类。

一、医师於聘雇关系下的劳务报酬:
受雇医师的劳务报酬,属於薪资所得,包含
(一)类别:薪资所得
(二)扣除:薪资特别扣除额;定额扣除,有限额
(三)特徵:医师与诊所或医疗院所之间存在聘雇关系,故受诊所或医疗院所指挥,不负诊所营运的盈亏责任,并按聘雇合约与绩效计算报酬之医师,为受雇医师
(四)依据:台财税字第10000461580号


二、医师於实质合伙下的所得报酬:
实质合伙下的医师,所得包含薪资所得、执行业务收入,合计两项
(一)类别:薪资所得
1.扣除:薪资特别扣除额;定额扣除,有限额
2.特徵:已於联合执业合约中,约定薪资所得
3.依据:执行业务所得查核办法§18
(二)类别:执行业务收入
1.扣除:可依部颁费用率或帐载核实数,扣除必要支出
2.特徵:合伙医师乃实质出资且共同营运,一起承担相关成本与支出,依联合执业合约,分配盈余,故包含:诊所或医疗院不具雇佣关系之负责人,或联合诊所个别开业医师适用
3.依据:台财税字第10100547800号

由此可知,并非诊所或医疗院所其给付医师的报酬,均为执行业务收入;虽然,执行业务收入可扣除的支出,较薪资特别扣除额多,但相关解释函令,均有限缩其认定上的趋势。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

【诊所与医师税赋申报暨劳健保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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