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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与医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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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或医师的税赋查核面向、应注意的查核关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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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诊所的执业医师,包含:受雇医师、合伙(独资)医师;受雇医师与诊所之间,存在聘雇关系,故应该由诊所依据受雇医师的平均薪资,为其纳保就业保险、职业灾害保险、提缴劳退金,并投保全民健保。然而,诊所实质拥有者:独资执业医师或联合执业医师,乃属诊所的营运负责人,可自愿加保职灾保险、自愿提缴劳退金;然而,全民健保,原则上,应以最高级距,於自己的诊所纳保,但实际状况,却相对比较复杂。可分就以下状况解析:一、以执行业务所得於自己的诊所纳保全民健保(一)但当年度执行业务所得未明若诊所属当年度刚开业或刚复业,执行业务所得尚未结算,故在执行业务所得未明的情况下,可暂以每月45,800纳保,但不能低於自己或诊所员工其纳保劳退金提缴、劳工保险、职灾保险的投保薪资。亦即:独资执业或联合执业医师之全民健保每月纳保级距=Max(45,800, 自己与员工纳劳保、灾保、劳退金提缴之级距)(二)当年度执行业务所得已明确当诊所在每年5月,完成上年度执行业务所得的结算,并完成申报之后,应在5月底之前,依该执行业务所得的金额,调整全民健保的纳保级距,并回溯自当年度3月起生效适用。亦即,全民健保的纳保级距,需自我审视并调整为:独资执业或联合执业医师之全民健保每月纳保级距=Max(执行业务所得, 45,800, 自己与员工纳劳保、灾保、劳退金提缴之级距)若独资执业或联合执业医师,未依据实际执行业务所得纳保,且未调整全民健保投保级距而有漏缴保费的话,则将产生相关罚则。二、非以执行业务所得於自己诊所纳保全民健保若独资执业或联合执业医师,是以正职员工身份,於其他单位纳保,而非以执行业务所得,於自己诊所投保全民健保的话:在每年5月,诊所完成执行业务所得结算申报,并依据出资比例配发执行业务所得时,诊所负责人(扣费义务人)需先扣下执行业务所得(分配额)的二代健保补充保费,并於次月月底前完成缴纳,隔年一月底之前,完成明细申报。若诊所应扣未扣二代健保补充保费的话,则将产生相关罚则。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执行业务收入的认定、申报与二代健保】 ...more【私人诊所的税赋申报解析】...more参考资料:翰鼎会计记帐士事务所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480737.html 诊所医师的全民健保、二代健保之纳保解析 2025-04-11 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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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税赋查核,可以说是每年税务单位的查税重点,主因在於诊所医师的执行业务收入高,但主要收入,却区分为健保给付,以及健保未给付两类;健保有给付的执行业务收入,都有扣缴凭单与分列项目表...等轨迹,以可供税务单位查核其申报的正确性。

然而,健保未给付的执行业务收入,却相对较难以掌握,这部份也成为税务单位,每年所关注的重中之重;就过去的查核案例来看,主要的查核面相,约莫分为以下几类:

一、由外部掌握
由诊所或医师的上游下游进一步掌握,包含:
1.透过医材公司的出货,掌握诊所的进货,了解诊所执行业务收入的合理性
2.透过诊所的就诊人数,掌握诊所的业绩,
了解诊所执行业务收入的合理性
3.透过金融机构通报,掌握高频或异常帐户,掌握诊所漏报执业收入的可能
4.透过民众就诊之后,未取得收据或凭证的举报,掌握诊所可能漏报的契机

二、由内部掌握
由诊所或医师的组织内部或个人状况,进一步掌握,包含:
1.申报执行业务所得偏低,却不断购置新设备或开设新分所
2.申报执行业务所得时,未能提供合理完整的合伙经营佐证
3.申报执行业务所得时,长期亏损或获利长期低於同业水平
4.申报执行业务所得时,执行业务收入低但利息收入异常高
5.申报执行业务所得时,部份费用科目明显的高於同业水平
6.医师或家人名下登记资产或汇入汇出款,与个人所得失衡
7.内部员工的举报,或合伙人之间的纠纷争端

三、其他
透过其他案件,牵连出诊所或医师申报的所得显有异常,或特殊选案。


以上三者,都是过去诊所或医师税务查核案件中,曾经出现过的查核轨迹;税务规划,关键在於合法性,无论是疏漏或故意,都可能为诊所的经营,与医师个人生活的品质,带来无谓的困扰。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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