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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与O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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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OBU:支付员工薪资应考量的事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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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与OBU帐户,是台商在布局全球投资、营运中,经常使用的架构,然而,随著反令的更迭,许多法规的规范,再再提醒使用架构的台商,应留意法规对架构稳定度的影响;而就我们的归纳,有三个法令的重要规范,对於境外公司与OBU架构稳定度的冲击甚大,台商应随时评估三法规对自身投资架构的影响。 一、经济实质法(Economic Substance Act)经济实质法主要是针对境外公司的法人主体存续,产生影响;若有从事经济实质相关业务的境外公司,均须在注册地符合经济实质的营运要求,包含:实体办公室、足量员工、主要收入来源与税赋年度申报,但若未能在注册地符合经济实质要求的话,亦须佐证於他国为合法税务居民,并提供税务居民身分证明、税籍编号(TIN),并完成年度申报。违者,将产生罚款,甚而注销境外公司。是故,台商若未谨慎因应经济实质年度申报要求的话,会影响法人存续的安稳,一旦法人主体被注销,将无法申请董事职权证明(COI)、完好存续证明(Good Standing),也会连带影响到境外公司的OBU帐户与所持有之资产。二、共同申报准则机制(Common Rep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机制(CRS)是针对境外公司的帐户而来,金融机构辨识非居住民所持有的帐户与金融资产时,需掌握营运所在地、最终控权人的税务居民身分,并确认税籍编号(TIN),以便正确进行非居住民的分流;是故,当境外公司或其最终控权人无法提供可经查验的税籍编号,且无合理理由的话,将会影响到帐户的稳定性。特别是对境外公司有海外帐户的台商来说,CRS帐户辨识应备妥的税籍编号(TIN),尤其重要。三、反避税条款之受控外国公司制度(Controlled Foreign Corproation) 反避税条款是针对整个境外公司与OBU帐户的架构而来,依据所得税法§43之3受控外国公司(CFC)制度之规定,当股东持有低税负国家公司的股权(控制力)达50%,即须针对当年度盈余归课股东所得,而无法持续递延;是故,当股东依法有归课所得发生,即应自行诚实申报税赋,而过去可以将盈余放在境外公司与OBU帐户,待盈余分配、汇出金流给股东,才须申报所得的递延效应,业已荡然无存。境外公司与OBU帐户,虽是台商常用於全球营运的架构,但随著各国、本国法令的不停翻修,过去希望简单支付年费,即可永保境外公司架构稳定的时代,已经悄然过去,台商不得不兢兢业业地谨慎维系境外公司架构的稳定,避免OBU帐户与所持资产受到波即与影响。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线上-境外公司与反避税制度解析与因应】...more【线上影音-境外公司资产保卫战:架构存废与转型】...more 参考资料: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538918.html 境外公司架构稳定的三支箭(经济实质、CRS、反避税) 2026-08-30 202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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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高雄国税局查获,有境内公司以投资境外子公司的方式,汇出投资之资本金,再以该境外公司的资本金,支付境内员工薪资费用,但该项规划却在公司申报CFC之时,被税务单位查获。


而前述这项境外公司的架构,原先希望达到的税负效果,可能包含以下几项:

一、以境外公司支付员工薪资,可藉海外所得的名义,降低员工税赋负担。
二、境内公司投资境外子公司资本金,因用於支付薪资,合并报表仍可呈现。
三、於境内公司申报CFC或处分已亏损境外子公司股份时,做为营所税的抵扣。

虽然,海外所得隶属於个人基本所得额,有NTD750万(至2025年止)的扣除额空间,但前提是该项所得需符合海外所得的定义与要件;然而,前述架构的违法关键在於:误以为只要是个人海外汇入款,均属海外所得。

事实上,判断海外所得的方式,并非以款项是否由海外汇入为判断依据,关键在於境外法人汇款的目的与性质;依据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三款:在中华民国境内提供劳务之报酬,为境内所得来源;换言之,无论款项自何处汇来,只要是在境内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报酬,均属境内所得来源。只是:

一、境内公司支付个人报酬,会有扣缴申报资讯与所得轨迹
二、但境外公司支付个人报酬,没有扣缴申报义务

但获得报酬的个人,均有责任自行依法完成境内所得申报,
也因为该报酬属境内所得来源,不符合海外所得的定义,自无NTD750万扣除额适用的机会,包含:

一、直播主在境内上传影音,获取境外平台给予的分润
二、工程师在境内远距上班,获取海外公司给予的薪资
三、贸易业者在境内磋商买卖,获取海外汇入个人佣金

前述都是容易误判海外汇入款为海外所得的类似案例;是故,个人申报所得时,仍须留意海外汇入款项的确切性质;若为所得性质,亦应评估是境内所得,还是海外所得,才能合法完成申报。同时,在以境外公司规划相关税赋时,亦须留意合法才是主要的关键。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

【线上-
线上-海外所得申报、举证与查核解析】...more
【线上-企业受控外国公司制度(CFC)与税赋影响解析】...more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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