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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机制的运作关键与对海外帐户之影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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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申报框架(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CARF)是OECD於2024年,开始推行的一项各国资讯互换的机制,其互换的概念与共同申报准则机制(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类似,两者的初衷均是为了协助各国政府有效掌握纳税人与境外公司於海外持有,但漏未申报的各项资产,,以利各国之间打击避税与逃漏税捐的税赋侵蚀问题;但两项机制最大的差异在於:一、针对标的不同CRS针对的是海外金融资产,如:存款、基金、债券、保险、信托...等,为主要交换标的;而CARF针对的则是海外虚拟资产,如:Token、加密货币、NFT...等。主因在於,近年来,许多漏未申报的所得,多数转换以虚拟资产方式隐藏,单就掌握登记性金融资产,以查核漏未申报的资讯,已明显不足以窥探漏报所得的全貌;是故,唯有逐步消除虚拟资产的去中心化特性,并藉由各国税务机关的资讯互换,才有破解全球避税漏洞的可能。二、规范对象不同受CRS规范,需辨识持有金融资产之最终受益人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包含: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机构、基金发行机构...等,举凡金融机构都有依各国CRS规范,依法尽职审查非居住民身分与资讯,并定期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非居住民金融资产资讯的义务。而CARF规范的对象,将会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者,包含:虚拟资产交换商、交易平台商、移转商、保管商、承销商、借贷商...等,举凡虚拟资产服务业者,亦须依各国CARF规范,尽职审查非居住民身分与资讯,定期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非居住民虚拟资产资讯的责任。这也正说明了,台湾於2026年所立【虚拟资产服务法】,并依据国际趋势加诸各项责任於服务商的必要与重要,虽说,这是踏出国际虚拟资产资讯交换的第一步,但也由於台湾并非OECD组织的成员国,故要与各国交换我国居住民,於他国的虚拟资产,有一定的难度。但如同台湾於2019执行【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的状况相同,可能先依据OECD组织对CARF机制的指导原则,制定相关法规,并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尽职审查并辨识非居住民客户的税务身分,进行税务居民所在国的分流;同时,财政部与各国洽谈虚拟资产资讯交换与缔约,再由虚拟资产服务商定期将非居住民客户的虚拟资产资讯、税务居民身分资讯,申报给财政部,以利与缔约国互换台湾税务居民於他国的虚拟资产资讯;至时,境外虚拟资产的存量、流量,将可能在国际互换之下,浮上台面接受检视。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线上-个人加密货币申报实战:从所得认列到查核解析】...more【影音-CARF来袭!解密~境外加密货币资讯互换的新变局~】...more 参考资料: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534383.html 虚拟资产申报框架(CARF)对加密货币与境外公司之影响 2026-05-26 202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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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报准则(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机制,是一项能让全球金融资讯公开透明的自动互换机制;透过此项CRS机制,成员国的金融机构,会将『非居住民(Non-Resident)』的金融资讯,按年度性地主动相互交换。

 
例如:A国与甲国均为CRS会员国,A国居民在甲国的金融资讯,将由甲国税务主管机关,按年度汇整给A国税捐机关;同样的甲国居民在A国的金融资讯,也会同步由A国汇整给甲国税捐机关,透过全面性的金融资讯互换,让各国税捐稽徵机关,可藉由『流量』与『存量』的差异分析,逐步达到税捐查核的稽徵效果。
 
举例来讲,当甲国居民在A国帐户有一亿存款(存量)时,一旦A国银行依循CRS机制的规范,将相关资讯自动交换给甲国税捐机关后,甲国税捐机关即可藉此比对甲国居民过去的税赋申报记录(流量)。若甲国居民过去的税赋申报记录,明显低於其海外帐户的存款记录时,税捐稽徵机关即可找到查税的破口。

换句话说,CRS机制的效能,除了能让金融资讯更加透明,有效防止金融犯罪,或避免不法事宜发生外,也能有效协助各国税捐机关,有脉络地查获国人海外漏税的可能。

是故,CRS可说是一个强而有力、有效穿透的强光机制,也正因为如此,各国都积极启动各项配合CRS机制的程序,一方面修法因应CRS机制的要求,二方面也积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流程,全面清查帐户持有人(包含:法人与个人)的课税国籍(Tax Resident),并积极要求帐户持有个人与法人,提供税籍编号(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TIN),以期能正确做好帐户的分流,才能正确配合各CRS会员国金融资讯的主动互换,而前述所谓的金融资讯,包含:银行、基金、信托、保险、证券....等等资讯,都可能囊括在全面互换的范畴当中。

若说
共同申报准则(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机制,是藉由强光穿透,让全球金融资讯,达到世界大同的境界,可能并不为过。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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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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