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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企业:负责人的劳保与健保,如何投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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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依据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允当地将每一个营运过程,详实地记录於日记帐上,而入帐依据的乃是:外来凭证、对外凭证与对内凭证;然而,入帐凭证范围并不限於统一发票或扣缴凭单...等税法上的合规凭证,只要能忠实呈现营运轨迹的单据,都能作为入帐上的依据;是故,依会计准则入帐后的财务报表,与依据税法调整后的税务申报书,必然存在著差异。而该项差异,包含: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两类,其中又以永久性差异发生的占比最高,故当帐上呈现亏损现状时,永久性差异可能反转税务申报书,导致税基为正的缴税结果;也正因为这种税上虚盈实亏的无奈,导致许多实务上的税赋安排手法,不小心落入了违法的泥淖之中。而常见的违法安排,包含以下三种:一、不法凭证安排例如:将非属企业营运相关的支出凭证,列入企业费用帐上;尤有甚者,以非法方式取得不实统一发票或人头薪资,用於税务申报的抵扣上。二、不法申报安排例如:设立多家企业以分散营业额,在不符合书审要件的情况下,利用书审申报方式逃避税捐责任;尤有甚者,以不符合书审要件的企业,逃漏个人高额所得或执行业务所得。三、外围帐户隐匿例如:以简单粗暴的他人帐户、外围帐户,或境外公司OBU帐户、海外帐户,隐藏应申报所得的金流。虽然实务上常见前述各种态样,但恐已涉及高度税务疑虑,甚至是税务洗钱上的不法行为;而诸类不法安排,均有著同样的徵兆,即:出现无法解释的巨额资金存量或流量。而之所以会出现无法解释的资金存量与流量,乃因:一、不实费用凭证虽导致税赋少缴,但并未有真实费用的金流支出二、不法书审企业虽分散营业额致使税少缴,但并未有真实费用的金流支出三、外围帐户隐匿企业未报税的金流,但收款帐户无法解释资金存量与流量当巨额资金存量或流量,与业主申报收入迥异之时,税务风险与查核爆点即会油然而生,而保险从业人员,在接触中小企业的业主并建立业务关系时,也多所会遇到业主有以上态样的金流,保险从业人员若能适时由中小企业主合法规划的指引与导正切入,除了增加业主的信任,也让完税后的资金布局资产,充分发挥保险效能,保障一生财富的长治久安。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 【线上-保险行销应掌握的中小企业主税务问题】...more 【线上 - 营所税之解析、限额计算与申报应注意事项】...more参考资料: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530549.html 解析企业常见的违法税务安排与风险:保险从业人员的引导与机会 2026-02-12 202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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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下的一人公司,可以说是实务上,经常可见的状况,特别是在电商经济交易频繁的现下,实体商品的月营业额达NTD8万,业务服务的月营业额达NTD4万,就必须办理税籍登记,最好连带一并完成工商登记,如:行号、有限公司的登记为宜,故一人行号或有限公司,仅一位股东兼董事(负责人),但零员工,可说是比比皆是的架构。

一人企业下,负责人的劳保与健保,该如何纳保?是一人企业负责人经常可见的困扰,然而,就各项保险而言,分成以下各点,均有不同的规定:


一、就业保险:
纳保者必须是劳工,但负责人是资方,无劳工身份,故恐无纳保资格。

二、劳工保险(普通事故)
纳保者必须是劳工,但负责人是资方,并无劳工的身份,故原则上,无纳保的资格;虽然,负责人可随员工於自己公司纳保,但因为零员工,故无法成立投保单位,无法加保。

三、职业灾害保险
负责人毕竟有在自家公司就职,执业存在职业灾害的风险,应有受到保障的必要,故负责人,可自愿加保在自己的一人企业。

四、全民健康保险
负责人的健保,原则上,应该在自己的一人企业,以负责人的名义纳保。

五、补充保险费部分
负责人的薪资,若出现符合高额奖金定义的收入,当年度奖金累计,超过一代健保投保金额四倍以上,则会产生二代健保的扣费。


一人企业的负责人,不应於工会投保劳健保,因为负责人为资方,并非无一定雇主的劳工,不符合纳保资格;另外,若一人企业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其他企业的正职员工的话,则应该在正职工作的企业纳保。

例如:有些日常上班时间,於企业担任正职的员工,会在下班后,经营自己的电商事业,此时,就可能发生前述的这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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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翰鼎会计记帐士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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