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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未申报外销货物、外销劳务的查核风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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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所税的来源相当多元,然而,综所税可扣除的额度有限,包含:免税额、扣除额(标准、列举、特别)与基本生活费差额,然而,许多高所得者认为,若以公司名义收取个人所得的话,是否更有税赋规划的效益?事实上,实务执行时,有诸多待解的变数,首先要视,个人的所得类别而定:一、被动式收入来源如:营利所得(股利)、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财产交易、权利金...等,在法人化的过程当中,遇到的阻碍相对较少。无论是以资产作价,或转移定价,将被动式收入转以公司名义收取的过程,绝大部分的问题会是在转移之后的税务疑虑、实质认定风险,以及不法书审申报的避免。二、主动视收入来源如:执行业务收入、薪资所得、佣金,在法人化的过程中,遇到的阻碍与变数较多,包含:(一)雇主或给付方,是否愿意转向法人签约付款(二)聘雇关系、委任关系是否可以清楚界定(三)原先聘雇关系下的劳健保,该如何异动(四)不法书审申报的避免,以及税务疑虑、实质认定风险仍存在而高所得者欲以公司名义收取个人所得,不外乎想藉由费用税盾、税赋递延以进行税赋规划,然而,依法论法,以公司名义收取个人所得,税法上,都有相关的规范,包含:所得税法§38、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62,已对费用认列设有限制;再者,所得税法§14之3、所得基本税额条例§12之1,也防堵了盈余递延的效果。再者,就实质税率来说,个人税赋、法人架构税赋,存在极大差异:一、个人综所税境内所得来源级距为5%-40%,股利可以28%分离计算;而基本所得来源,亦是在扣除NTD750万之后,再课徵20%,结构相对单纯。二、个人所得法人化架构(一)个人与境内公司架构实质税赋:需考虑营业税(5%)、营所税(20%)、未分配加徵(5%)、股利分离计算(28%)、法人的劳健保负担、资产评价变数、国税局实质认定之后的税赋风险...等问题。(二)个人与境外公司架构实质税赋:需考虑就源扣缴税赋、CFC申报成本与海外所得税赋,以及国税局实质认定之后的税赋风险...等问题。是故,将个人所得法人化,是否真的有利,需谨慎判断与评估,才能在合法的前提之下,进行相关规划。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线上-线上-个人所得法人(公司)化的深入剖析】...more【影音-所得法人化:是节税秘笈还是税务地雷?】...more 参考资料: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534936.html 以公司名义收取个人所得的税赋疑虑与省思 2026-06-07 202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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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货物与外销劳务,若符合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第四条第33款的态样,包含:企业外销货物与外销有关之劳务,或在国内提供而在国外使用之劳务,得免开立统一发票,当期申报营业税外销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可退还营业税。

然而,也因为得免开立统一发票,故企业容易忽略或漏未申报这项营业收入,导致营所税漏报。但营业税申报销售额、营所税收报营业收入,是两项不同的申报事项,故即便未於当期申报外销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不会有营业税漏未申报的罚则,只是无法适用零税率而退还进项税额。

然而,营所税漏报营业收入是事实,有收入就有申报缴纳所得税的责任,恐产生营所税漏报的罚则;一般查核漏未申报该项外销营业收入的方式,包含:

一、比对海关外销申报轨迹
即便营业税未申报外销的销售额,仍会有海关货物移运的轨迹,是故透过比对海关申报外销的记录,即可掌握企业漏未申报外销货物之营业收入的可能。

二、比对外汇收款记录轨迹
即便营业税未申报外销的销售额,仍会有银行收取外汇的金流轨迹,是故透过比对银行水单的收款记录或外汇总归户的轨迹,即可掌握企业漏未申报外销货物、外销劳务之营业收入的可能。

三、比对营所税申报的汇兑损益
即便营业税未申报外销的销售额,仍会有银行收取外汇的存款记录,是故透过比对营所税申报书上的汇兑损益,即有掌握企业漏未申报外销货物、外销劳务之营业收入的可能。

故即便外销的销售额未有申报或事后补申报,仍应诚实於当期营所税申报时,纳入该外销的营业收入,避免产生漏未申报的罚则与风险。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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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翰鼎会计记帐士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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