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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研討會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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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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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依持股比例認列虧損時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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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申報框架(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CARF)是OECD於2024年,開始推行的一項各國資訊互換的機制,其互換的概念與共同申報準則機制(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類似,兩者的初衷均是為了協助各國政府有效掌握納稅人與境外公司於海外持有,但漏未申報的各項資產,,以利各國之間打擊避稅與逃漏稅捐的稅賦侵蝕問題;但兩項機制最大的差異在於:一、針對標的不同CRS針對的是海外金融資產,如:存款、基金、債券、保險、信託...等,為主要交換標的;而CARF針對的則是海外虛擬資產,如:Token、加密貨幣、NFT...等。主因在於,近年來,許多漏未申報的所得,多數轉換以虛擬資產方式隱藏,單就掌握登記性金融資產,以查核漏未申報的資訊,已明顯不足以窺探漏報所得的全貌;是故,唯有逐步消除虛擬資產的去中心化特性,並藉由各國稅務機關的資訊互換,才有破解全球避稅漏洞的可能。二、規範對象不同受CRS規範,需辨識持有金融資產之最終受益人的,主要是金融機構,包含: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機構、基金發行機構...等,舉凡金融機構都有依各國CRS規範,依法盡職審查非居住民身分與資訊,並定期主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非居住民金融資產資訊的義務。而CARF規範的對象,將會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業者,包含:虛擬資產交換商、交易平台商、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借貸商...等,舉凡虛擬資產服務業者,亦須依各國CARF規範,盡職審查非居住民身分與資訊,定期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非居住民虛擬資產資訊的責任。這也正說明了,台灣於2026年所立【虛擬資產服務法】,並依據國際趨勢加諸各項責任於服務商的必要與重要,雖說,這是踏出國際虛擬資產資訊交換的第一步,但也由於台灣並非OECD組織的成員國,故要與各國交換我國居住民,於他國的虛擬資產,有一定的難度。但如同台灣於2019執行【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的狀況相同,可能先依據OECD組織對CARF機制的指導原則,制定相關法規,並要求虛擬資產服務商,盡職審查並辨識非居住民客戶的稅務身分,進行稅務居民所在國的分流;同時,財政部與各國洽談虛擬資產資訊交換與締約,再由虛擬資產服務商定期將非居住民客戶的虛擬資產資訊、稅務居民身分資訊,申報給財政部,以利與締約國互換台灣稅務居民於他國的虛擬資產資訊;至時,境外虛擬資產的存量、流量,將可能在國際互換之下,浮上檯面接受檢視。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線上-個人加密貨幣申報實戰:從所得認列到查核解析】...more【影音-CARF來襲!解密~境外加密貨幣資訊互換的新變局~】...more 參考資料:翰鼎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註: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請勿複製、轉貼、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出版之用,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謝謝您。  https://www.uniore.url.tw/hot_534383.html 虛擬資產申報框架(CARF)對加密貨幣與境外公司之影響 2026-06-07 202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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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反避稅制度中的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規範在所得稅法第43之3條中;該法令的適用要件,包含以下各項;倘若台灣公司持有境外公司的股權架構,符合以下各項要件的話,即可能受到該法令的影響與衝擊,包含:

1.當年度持有低稅賦國家之子公司,股權過半或具實質控制權,且
2.當年度該子公司的實際管理處所(PEM)位於境外,且
3.當年度該子公司的獲益,非實質營運活動所產生,且
4.當年度該子公司的獲益,超過NTD700萬以上。


是故,當營利事業符合以上要件時,即應按境外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認列源於境外子公司的投資收益,並依法申報稅賦;一旦此項規範落實執行,等同原先財稅差異的合法遞延課稅效果即失效;此項反避稅政策,雖未加增台灣企業的稅賦負擔,但對以境外公司間接持有海外公司股權的境內企業而言,卻也消擬長期遲延課稅的不公平現象。

當被投資境外子公司當年度獲益時,無論盈餘是否匯回,台灣母公司除依會計準則認列投資收益之外,台灣母公司也要依法在當年度稅務申報時,同步認列該投資收益。

同樣的,若被投資境外子公司當年度產生虧損時,台灣母公司除依會計準則認列投資損失之外,當年度稅務申報書亦依法同步在稅上承認該投資損失,並於未來十年內,均可抵扣該境外子公司之盈餘。然而,該虧損於稅務申報上的適用與抵扣,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

1.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且
2.依規定之格式填報,且
3.經所在地稽徵機關核定。



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

【反避稅條款對境外公司OBU架構之影響解析】...more

【個人反避稅政策:法令解析與實務影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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