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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研討會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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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營運與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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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目的? 不可忽略的實質課稅原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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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貿易的類型,大致上,可以區分為居間介紹、買斷賣斷兩大態樣,再由兩大態樣延伸出各式交易模式;然而,對於國際貿易而言,營業稅適用零稅率的退稅機制,是一項重要的資金週轉來源,然而,並非所有三角貿易的交易模式,都適用零稅率的退稅要件。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7的規定,外銷貨物與外銷勞務(包含: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均符合零稅率的退稅要件;然而,判斷的關鍵,並非僅由金流是否由國外匯入來斷定,最主要乃是:交易模式是否符合營業稅法§7的要件定義。過去經常發生,與三角貿易有關之零稅率適用要件的誤判態樣,包含:一、境外買斷賣斷交易誤判為與外銷有關的居間介紹若買方、賣方雙方均在境外,國內貿易商無須負擔交易商品的瑕疵與風險之責,國內貿易商純屬居間介紹,由買賣雙方自行完成交易之時,貿易商的交易模式即符合國內提供、國外使用的外銷勞務定義,其所收受的境外匯入佣金或匯入匯出的收付價差,均適用零稅率的營業稅退稅要件。反之,若國內貿易商獨立向境外供應商買斷商品,並獨立轉銷售給境外客戶,且由貿易商負擔商品瑕疵與風險責任,僅商品是由境外產區直送境外客戶端,雖然國內貿易商亦有匯入匯出款的收付價差,但由於該批貨物未從台灣移運出境,不屬外銷貨物,而國內貿易商亦未提供任何居間介紹的服務,以進銷存的買貨賣貨方式入帳,亦非屬外銷勞務,故該筆交易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不適用零稅率的退稅要件。二、與進口有關佣金誤判為國內提供國外使用之勞務國內貿易商協助境外供應商,順利供貨給國內另一買方後,其所獲取之境外供應商自海外匯付之佣金,實屬進口佣金,並不屬於國內提供、於國外使用的勞務,故不適用營業稅的退稅要件。故三角貿易業者,若單以境外匯入款,作為適用營業稅之零稅率的退稅要件,容易產生誤判的狀況,不得不慎。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三角貿易之稅賦規劃與申報】...more【營業稅解析與申報】...more參考資料: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註: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請勿複製、轉貼、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出版之用,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謝謝您。   https://www.uniore.url.tw/hot_488366.html 三角貿易的誤判零稅率退稅之交易模式 2024-04-14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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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公司真正目的為何?部份設立者是為了營運新的商業模式、提供全新的服務、實現創業者的理想;但無可厚非的是,另外部份公司設立者公司登記之目的,是為了個人稅賦規劃上的考量。若公司設立者本身的目地,是稅賦導向的話,千萬不可忽略實質課稅原則的問題。

例如,部份公司設立者,會將個人手上持股移轉到自己所設立的公司名下,左手換到右手,讓本來屬於個人綜所稅稅基的盈餘,導向公司盈餘,再藉由股東不分配當年度股利的方式,進而達到遞延課稅的效果,然而,這種方式並非全然合乎法令規範。依據【台財稅字第09800297860號】之規範,主管機關均可依法按經濟實質,補徵納稅義務人的個人綜所稅,公司設立者千萬不可不明。

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

【公司設立、稅務與創業應注意事項】...more

【投資為專業之公司-稅賦解析】...more


參考資料:
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註: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請勿複製、轉貼、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出版之用,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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