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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研討會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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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與醫師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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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醫療設備:租賃與購置的稅賦抉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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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心理諮商所的成立,已越來越方興未艾,由此可知市場的蓬勃與需求。一般而言,心理師所成立的心理諮商所,主要的收入來源為個人執行業務收入,而其主要稅賦,可細分為以下數項: 一、印花稅收取諮商之執行業務收入並開立收據,本應繳納印花稅(4/1000);而繳納的方式,包含:印花票貼或是稅捐申報總繳,都可行。前者的方式,需要貼花與銷花,並留存相關軌跡但無須申報,而後者,則需兩個月申報總繳一次,作業上比較方便,但多了申報程序,這兩者均各有其優點。二、各類所得扣繳申報諮商所若有支付境內個人薪資、租金...等費用,甚至支付境外廣告費、平台費、外國授權金...等,都需辦理各類所得扣繳申報,若是支付境內稅務居民,需在每年一月底之前,完成申報即可;但若是支付跨境電子平台費用的話,則必須在十天之內完成扣繳申報,時間壓力相對會比較急切。三、所得稅(執行業務收入)而每年五月,諮商所尚需結算上一個年度的執行業務所得,併入心理師個人綜所稅之中,再完成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申報;而結算方式,包含:依財政部頒布費用率,或依帳載核實數結算,二擇一即可。前者的結算方式,相對容易且方便,而後者的申報方式,則比較符合真實的營運狀況。然而心理諮商所,主要賺取的是心理師個人的執行業務收入,但非屬執行業務收入的銷售額,例如:心理諮商所用的輔具銷售、心理師的線上錄播課程、心理諮商所用的繪本或書籍銷售、調節心靈的音樂或牌卡...等周邊商品,均含營業稅的因子,故該類銷售額應開立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而非給予諮商所的收據。換言之,銷售非屬心理諮商所執行業務收入的周邊輔具或商品,須依法申報繳納營業稅,故運營該類周邊時,尚有以下各選項可多所考量,包含:一、辦理稅籍登記,並依法開立發票二、申請公司、行號,並依法開立發票但若經營該類銷售額,並未有開立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的話,將產生營業稅漏未申報的相關罰責,需多所留意再三。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線上 - 心理諮商所(諮商顧問公司)之稅賦解析】...more參考資料: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註: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請勿複製、轉貼、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出版之用,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謝謝您。 https://www.uniore.url.tw/hot_528384.html 心理諮商所的稅務解析:釐清執行業務收入與營業稅差異 2026-01-01 202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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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用於醫療的設備,動輒數千萬之多,究竟應該用買的,還是用租的,往往難以抉擇,畢竟診療設備是一筆不算小的開支,若直接購置的話,所承受的資金壓力,確實非常巨大,但如果是用承租的話,又不希望在支付多年租金之後,落得一無所獲;此時,向租賃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承租,就成為另一項可思考的方案。然而,就稅賦的觀點來看,究竟租賃和購置哪個方式,較具有稅賦上的效益呢?

事實上,租賃分成兩種類型,一者為營業租賃,另一者為融資租賃(或稱資本租賃),前者是實質承租,後者乃是以租代買;但就稅賦觀點而言,是無法比較效益的。

一、營業租賃
若是以營業租賃模式承租診療設備的話,確實為實質承租;故診所每月依合約認列租金費用,並以租賃公司開立的發票,做為入帳憑證;由於租賃合約是分期簽署,故診所每月以租金費用的方式,認列到不再承租為止。

二、融資租賃
若是以融資租賃模式承租診療設備的話,則為以租代買,而非實質租賃;故診所在與租賃公司簽署融資租賃合約之後,應認列租賃資產,在取得租賃公司開立的租金發票時,逐期認列利息費用,且每年認列租賃資產的折舊費用,並依據固定資產耐用年限之規定,以耐用年限七年,做為
醫療用設備的折舊期間。

由於營業租賃、融資租賃的性質完全不同,故無法做稅賦效益上的比較;再者,由於診所不需申報營業稅,故也不會發生誤將融資租賃發票,作為扣抵營業稅之進項憑證的風險。

是故,診所究竟應該以租賃方式取得診療設備,還是直接購置為佳,主要的關鍵可能在於:

Q.該診療設備會否快速被市場汰除?
A.若會的話,可能營業租賃為宜;至少,可以維持醫療設備須隨時更換的態勢。

Q.一次性的購置會否對診所帶來太大的資金壓力?
A.若會的話,可能融資租賃為宜;至少,在支付租金之後,不會一無所得。

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

【私人診所的稅賦申報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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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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