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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研討會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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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與O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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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董事職權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ncumbnecy)時的核對、確認與辨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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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經常在台商境外投資架構,或國際貿易營運操作上,扮演重要的關鍵角色,於2022年的現階段,香港仍採行屬地稅制的制度,僅針對在港收入課徵利得稅,離岸收入與境外收入則可豁免;但這項豁免報稅的利得,仍需向香港稅務局提出申請,獲准後才能予以適用。 實務上,部分台商容易誤以為:既然離岸收入是豁免納稅,那稅賦申報即採行零申報即可,然而,這樣的申報模式,恐是錯誤的申報方式。事實上,零申報適用要件,與離岸收入豁免納稅,是不一樣的兩件事。一、離岸收入豁免納稅的適用要件 香港公司的離岸收入,雖然豁免納稅,但仍應依法將公司帳冊與憑證,委由香港會計師進行核數與簽證,並於利得稅申報時,依法申請離岸收入豁免納稅,以取得香港稅務局的核准。而香港稅務局是否認可,納稅義務人聲明收入悉皆符合離岸的定義,由香港稅務局認定。二、零申報的適用要件 利得稅採行零申報的適用要件,乃香港公司尚未展開業務時,才適用。亦即,香港公司的狀態形同停業中,才適用利得稅的零申報。 是故,若台商的香港公司,已處於正常的運作狀態,無關乎交易模式、商業金流都在香港以外的地區,仍應依法辦理會計師核數簽證,並於利得稅申報時,申請離岸豁免,而不應該逕自採行零申報。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 【香港公司:稅賦申報與制度解析】...more https://www.uniore.url.tw/hot_438263.html 香港公司稅賦:零申報、離岸收入豁免的差異 2024-03-24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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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vip.asia-learning.com/cfat/article/detail/277220212


依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第10條附件的規範,董事職權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COI)為 OBU帳戶的必要驗證文件之一,該文件是由境外公司的註冊代理人所簽發,用以證實註冊代理人手上關於該境外公司最新、目前、當下的相關資訊,可說是相當重要的一份文件。一份完整的COI應會揭露以下各項資訊,包含:

1.境外公司註冊地區、地址、編號、設立日期
2.境外公司存續無誤
3.境外公司登記資本、每股面額、發行股數
4.境外公司目前當下的董事資訊
5.境外公司目前當下的股東資訊
6.境外公司是否有抵押記錄名冊歸檔

該份文件乃由境外公司所屬註冊代理人簽發出來,故可說一張COI,等同是一家境外公司的履歷表,其所呈現的資訊,與台灣公司的變更登記事項表、香港公司的周年申報書,可說是相當類似。

但當金融機構或境外公司董事,取得一張COI之後,應注意以下各項關鍵:
1.簽發COI的註冊代理人,是否與境外公司章程所載註冊代理人一致
2.簽發COI的日期,是否距今尚未超過6個月
3.比對COI上揭露的各項資訊,與手邊的境外公司各項文件資訊是否一致
4.確認簽發COI的註冊代理人,於該境外公司設立地區有代理人資格

若有上述各項關鍵與手邊資訊有差異,需分析各項差異發生的原因,以便瞭解是否應該再深入瞭解,或是補徵提其他文件的必要。

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

【OBU開戶文件盤點、審視、用途、驗證與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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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 共同申報準則解析、架構與辨識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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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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