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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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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稅CFC稅賦申報 vs 對境外公司的控制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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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3年政府公佈的個人結算申報個人綜所稅相關CFC申報表格來看,只要個人持有低稅負國家公司之股份,無論是否逾50%,個人申報綜所稅時,都須提供個人與低稅負國家公司之間的持股資訊,包含:一、個人及其關係人持股明細表二、個人及其關係人節透圖也需提供該低稅國家的公司基本資料,包含:英文名稱、設立國家、申報戶直接與間接持股比率、關係人基本資料與持股比率...等資訊,並自評該低稅國之公司,是否為個人受控外國公司(CFC)。若不是個人的CFC,僅需揭露公司資訊、持股資訊即可,若是個人的CFC,即須再繼續填寫【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營利所得計算表】;該計算表包含以下五個部份,依序是: 第一部分:CFC基本資料填表說明,包含:(一)CFC公司基本資料(二)CFC公司實質營運檢視(三)CFC公司財務報表檢核 第二部分:當年度盈餘表,包含:(一)CFC公司當年度損益、權益法下投資損益、已實現投資損益...等(二)CFC公司金融商品評價調整數(若非在評價當期申報) 第三部分:十年虧損扣除申報表,包含:(一)CFC公司各年度的申報虧損(二)CFC公司各年度的減資彌補虧損 第四部分:歸課所得計算(一)若當年度盈餘未逾NTD700萬,免填 第五部分:個人計入CFC營利所得及海外可扣抵稅額明細表,包含:(一)已計入海外所得的CFC營利所得(視為實現值)(二)本年度實際獲配的股利與盈餘 1.全數匯入金額2.屬CFC制度實施之後的盈餘匯入款3.屬CFC制度實施之前的盈餘匯入款 (三)年度處分CFC公司股份的實際獲益 (四)所得來源地已繳納的稅賦   換言之,個人申報綜所稅時,應謹遵以下規範:一、申報低稅國公司基本資訊:只要個人持有低稅負國家(如:英屬維京群島BVI)公司股份,無論持股比例的多寡,都須申報個人及其關係人的持股資訊。二、申報CFC公司營利所得計算資訊: 若控制力逾半或具重大影響力,致使該BVI公司成為個人的CFC,無論CFC公司是否符合豁免要件,都須申報CFC公司的相關財務與稅務資訊。符合豁免要件的公司,須申報營利所得計算表的第一部份、第二部份、第三部份與第五部份;不符合豁免要件的公司,則須申報:第一部份、第二部份、第三部份、第四部份與第五部份。三、申報CFC公司營利所得計算表連動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若CFC公司不符合豁免要件的話,即須將CFC公司的當年度盈餘,再連動至個人最低稅負申報系統中,計算納稅義務並一併申報。個人於申報綜所稅時,應多加留意申報規則。相關細節與說明,歡迎參與以下研討:【個人受控公司(CFC)申報書之填寫與應備文件】 ...more【境外公司與OBU操作分析 (折扣碼:TC1157ZHA)】..more 參考資料:翰鼎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註: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請勿複製、轉貼、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出版之用,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謝謝您。 https://www.uniore.url.tw/hot_487366.html 個人-受控外國公司(CFC)申報表填寫說明 2024-11-03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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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灣執行CFC制度後,直接或間接持有低稅賦國家之境外公司的營利事業或個人,都可能在穿透原則之下,直接面對稅賦申報的義務,致使過去的稅賦遞延效益消失。

然而,就法規的規定來說,依據所得稅法43之3條,以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之1條的規範:即便營利事業或個人,對低稅賦國家境外公司的控制力逾半,也未必存在著稅賦申報上的絕對關聯。

就以所得稅法43之3的法規層次來看,至少有以下幾道透析的程序,當:

1.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

2.直接、間接的持有

3.境外低稅負國家之境外公司,其控制力逾半

4.如果,不符合法規上的排除要件

5.境外低稅賦國家之境外公司,當年度盈餘,即按營利事業的持股率

6.認列投資收益



換句話說,控制力逾半,僅代表對低稅賦國家的境外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但營利事業或個人,是否需要依據境外公司的當年度盈餘,認列所得,要看持股率而定;換言之,控制力並非持股率。

舉例而言,當某甲營利事業,直接持有乙企業股份80%,乙企業再持有BVI公司股份60%,依據【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第2條的規定,甲營利事業間接對BVI公司的控制力為60% (過半視為100%*60%),已逾半。

換句話說,BVI公司是甲營利事業的CFC企業;但當BVI公司有當年度盈餘時,甲營利事業也不須穿透計算CFC下的當年度獲益,主要是因為,甲營利事業並未對BVI公司擁有直接持股率,是故並沒有申報營所稅的直接關聯。

同樣的案例,若換成個人,也是同樣的道理;即便個人間接對BVI公司的控制力逾半,若個人對BVI公司沒有直接持股的話,也不會肇生海外所得的視為直接實現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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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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