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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机制的运作关键与对海外帐户之影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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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政府公布的个人结算申报个人综所税相关CFC申报表格来看,只要个人持有低税负国家公司之股份,无论是否逾50%,个人申报综所税时,都须提供个人与低税负国家公司之间的持股资讯,包含:一、个人及其关系人持股明细表二、个人及其关系人节透图也需提供该低税国家的公司基本资料,包含:英文名称、设立国家、申报户直接与间接持股比率、关系人基本资料与持股比率...等资讯,并自评该低税国之公司,是否为个人受控外国公司(CFC)。若不是个人的CFC,仅需揭露公司资讯、持股资讯即可,若是个人的CFC,即须再继续填写【个人受控外国企业(CFC)营利所得计算表】;该计算表包含以下五个部份,依序是: 第一部分:CFC基本资料填表说明,包含:(一)CFC公司基本资料(二)CFC公司实质营运检视(三)CFC公司财务报表检核 第二部分:当年度盈余表,包含:(一)CFC公司当年度损益、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已实现投资损益...等(二)CFC公司金融商品评价调整数(若非在评价当期申报) 第三部分:十年亏损扣除申报表,包含:(一)CFC公司各年度的申报亏损(二)CFC公司各年度的减资弥补亏损 第四部分:归课所得计算(一)若当年度盈余未逾NTD700万,免填 第五部分:个人计入CFC营利所得及海外可扣抵税额明细表,包含:(一)已计入海外所得的CFC营利所得(视为实现值)(二)本年度实际获配的股利与盈余 1.全数汇入金额2.属CFC制度实施之后的盈余汇入款3.属CFC制度实施之前的盈余汇入款 (三)年度处分CFC公司股份的实际获益 (四)所得来源地已缴纳的税赋   换言之,个人申报综所税时,应谨遵以下规范:一、申报低税国公司基本资讯:只要个人持有低税负国家(如: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股份,无论持股比例的多寡,都须申报个人及其关系人的持股资讯。二、申报CFC公司营利所得计算资讯: 若控制力逾半或具重大影响力,致使该BVI公司成为个人的CFC,无论CFC公司是否符合豁免要件,都须申报CFC公司的相关财务与税务资讯。符合豁免要件的公司,须申报营利所得计算表的第一部份、第二部份、第三部份与第五部份;不符合豁免要件的公司,则须申报:第一部份、第二部份、第三部份、第四部份与第五部份。三、申报CFC公司营利所得计算表连动个人所得基本税额申报表若CFC公司不符合豁免要件的话,即须将CFC公司的当年度盈余,再连动至个人最低税负申报系统中,计算纳税义务并一并申报。个人於申报综所税时,应多加留意申报规则。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个人受控公司(CFC)申报书之填写与应备文件】 ...more【境外公司与OBU操作分析 (折扣码:TC1157ZHA)】..more 参考资料: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487366.html 个人-受控外国公司(CFC)申报表填写说明 2024-04-14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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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报准则(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机制,是一项能让全球金融资讯公开透明的自动互换机制;透过此项CRS机制,成员国的金融机构,会将『非居住民(Non-Resident)』的金融资讯,按年度性地主动相互交换。

 
例如:A国与甲国均为CRS会员国,A国居民在甲国的金融资讯,将由甲国税务主管机关,按年度汇整给A国税捐机关;同样的甲国居民在A国的金融资讯,也会同步由A国汇整给甲国税捐机关,透过全面性的金融资讯互换,让各国税捐稽徵机关,可藉由『流量』与『存量』的差异分析,逐步达到税捐查核的稽徵效果。
 
举例来讲,当甲国居民在A国帐户有一亿存款(存量)时,一旦A国银行依循CRS机制的规范,将相关资讯自动交换给甲国税捐机关后,甲国税捐机关即可藉此比对甲国居民过去的税赋申报记录(流量)。若甲国居民过去的税赋申报记录,明显低於其海外帐户的存款记录时,税捐稽徵机关即可找到查税的破口。

换句话说,CRS机制的效能,除了能让金融资讯更加透明,有效防止金融犯罪,或避免不法事宜发生外,也能有效协助各国税捐机关,有脉络地查获国人海外漏税的可能。

是故,CRS可说是一个强而有力、有效穿透的强光机制,也正因为如此,各国都积极启动各项配合CRS机制的程序,一方面修法因应CRS机制的要求,二方面也积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流程,全面清查帐户持有人(包含:法人与个人)的课税国籍(Tax Resident),并积极要求帐户持有个人与法人,提供税籍编号(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TIN),以期能正确做好帐户的分流,才能正确配合各CRS会员国金融资讯的主动互换,而前述所谓的金融资讯,包含:银行、基金、信托、保险、证券....等等资讯,都可能囊括在全面互换的范畴当中。

若说
共同申报准则(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机制,是藉由强光穿透,让全球金融资讯,达到世界大同的境界,可能并不为过。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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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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