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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美籍董事应慎思FATCA对美国公司的影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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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制度於2023年执行之后,台商对海外投资的架构与布局,也同步受到该法令的冲击与影响,在该制度尚未执行之前,间接投资架构可以说是台商对海外投资的标准模式,而以往常见的间接跳板,千篇一律几乎多以像是: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塞席尔、马绍尔群岛...等租税天堂的境外公司为主;毕竟,当盈余汇出越南之后,只要盈余持续保留在间接投资的境外公司之下,台商都能合法产生税负递延的效果。而当CFC制度执行之后,只要对低税负国家或地区之公司的控制力过半,无关是否当年度配发股利,境外公司背后股东都须依法归课该境外公司的盈余,并诚实完成申报与缴税的义务,是故,间接投资的效益是否荡然无存;然而,从CFC制度预计上路至今,台商对海外投资(包含:越南)的相关公示资讯中,仍呈现多以间接投资为主的趋势,并未因CFC制度的上路而有所改变,其原因可能包含:一、隐藏真实投资者身份直接以台商名义投资海外,并非不可,然而,台商可能仍希望能包装一下投资者的身份,以避免南进时的地缘政治影响,导致投资与资产持有上的动荡或变数。二、利於股权移转的弹性若以台商名义直接投资越南公司并持有股份,若要出脱越南公司股份的话,变更程序相对比较繁复,然而,若以境外公司名义投资越南公司的话,只要变更境外公司的股东持股,即可完成实质投资架构的移转,相对更为便捷快速。三、CFC制度针对当年度盈余CFC制度,针对的是境外公司当年度盈余归课股东所为的规范,而当年度盈余并非以会计准则之权益法,直接自帐上连动进行计算,而是以盈余由越南公司汇出之后,进到境外公司之下,才开始进行CFC归课的讨论,是故,对递延课税的效益虽有冲击,但并非全面性的影响。当台商在投资越南公司之时,除应考量CFC制度对投资架构的影响之外,也应对越南当地的税制多所了解,才能同时兼顾越南税法、我国税法上的相关规范,避免税赋疑虑与风险的肇生。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投资越南之企业租税解析】...more 【企业受控外国公司制度(CFC)与税赋影响解析】...more   参考资料: 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493290.html CFC施行之后,投资越南架构的应有评估 2025-04-11 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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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2010年通过『海外帐户税务遵从法』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之后,2014年7月起,金融单位也全面执行该法案的要求,针对既有客户与新客户,法人帐户或个人帐户,进行辨识。

新客户能辨识出具有美国身份时,必须填具W9表,在W9表中,即需填注个人的『社会安全号码(Social Security number;简称SSN)』,法人就需填注公司的『雇主识别号码(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简称EIN)』此一税籍资讯,并同时授权金融单位向美国国税局做必要的通报。

对於既有开户者来说,个人金融资产总额超过USD50,000、法人金融资产总额超过USD250,000时,金融单位也会进行辨识,一旦辨识出既有开户客户具有美国身份时,也会要求既有客户必须填具W9表,同时将前述的相关资讯,提供给金融单位。

美国在收到金融单位提报相关资讯的同时,也会回头针对美籍纳税义务个人或法人,查核是否有依法完成应有的申报,包含:税赋申报、海外帐户资讯申报(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简称FBAR)....等程序,一旦发现美籍纳税义务个人或法人未进行申报,相关罚则是相当严厉的。

此一规定除了影响新开户的客户之外,对於既有客户而言,特别是公司登记在美国德拉瓦州(Delaware)或内华达州(Nevada)的非美籍最终受益个人,更要留意相关法令的规范。

董事应该慎思,当初设立美国德拉瓦州(Delaware)或内华达州(Nevada)公司后,董事是否有申请雇主识别号码(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简称EIN)这项税籍身份资讯?如果没有,一旦被金融单位辨识出是美国公司所开立的帐户,并被要求提供W9表,同时需提供EIN税务资讯时,董事将面临诸多困难的抉择:
 

一、公司设立至今,这么多年都没有申请EIN,现在为了银行帐户需填具W9表,始申请税籍身份,申请的下来吗?美国国税局再审理时,会怎么看待?


二、假若EIN申请成功,公司设立至今这么多年都没申报的程序,是否会产生严厉罚则的风险?

三、假若不申请EIN、不填具W9表,不提供资料给金融单位,银行帐户将被金融单位视为『不合作帐户』相关资料也会通报美国,这该如何是好?

四、美国法人主体有持有他国公司股权,有登记分支机构,后续又该如何是好?

这都是非美籍者设立美国德拉瓦(Delaware)公司、内华达(Nevada)...等美国公司,在面对FATCA法案上路后,要谨慎面对与慎思的问题,无关有无美国个人身份或绿卡,都同时会受到该法案的规范。

相关细节解析,欢迎报名以下研讨:

【境外公司与OBU查核关键与解析】...more


【CRS 共同申报准则解析、架构与辨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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