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近期研讨会与专栏
2
反避税制度
3
反避税CFC税赋申报 vs 对境外公司的控制力4
https://www.uniore.url.tw/cn/ 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116 台北市文山区木栅路2段57号10楼
从2023年政府公布的个人结算申报个人综所税相关CFC申报表格来看,只要个人持有低税负国家公司之股份,无论是否逾50%,个人申报综所税时,都须提供个人与低税负国家公司之间的持股资讯,包含:一、个人及其关系人持股明细表二、个人及其关系人节透图也需提供该低税国家的公司基本资料,包含:英文名称、设立国家、申报户直接与间接持股比率、关系人基本资料与持股比率...等资讯,并自评该低税国之公司,是否为个人受控外国公司(CFC)。若不是个人的CFC,仅需揭露公司资讯、持股资讯即可,若是个人的CFC,即须再继续填写【个人受控外国企业(CFC)营利所得计算表】;该计算表包含以下五个部份,依序是: 第一部分:CFC基本资料填表说明,包含:(一)CFC公司基本资料(二)CFC公司实质营运检视(三)CFC公司财务报表检核 第二部分:当年度盈余表,包含:(一)CFC公司当年度损益、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已实现投资损益...等(二)CFC公司金融商品评价调整数(若非在评价当期申报) 第三部分:十年亏损扣除申报表,包含:(一)CFC公司各年度的申报亏损(二)CFC公司各年度的减资弥补亏损 第四部分:归课所得计算(一)若当年度盈余未逾NTD700万,免填 第五部分:个人计入CFC营利所得及海外可扣抵税额明细表,包含:(一)已计入海外所得的CFC营利所得(视为实现值)(二)本年度实际获配的股利与盈余 1.全数汇入金额2.属CFC制度实施之后的盈余汇入款3.属CFC制度实施之前的盈余汇入款 (三)年度处分CFC公司股份的实际获益 (四)所得来源地已缴纳的税赋   换言之,个人申报综所税时,应谨遵以下规范:一、申报低税国公司基本资讯:只要个人持有低税负国家(如: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股份,无论持股比例的多寡,都须申报个人及其关系人的持股资讯。二、申报CFC公司营利所得计算资讯: 若控制力逾半或具重大影响力,致使该BVI公司成为个人的CFC,无论CFC公司是否符合豁免要件,都须申报CFC公司的相关财务与税务资讯。符合豁免要件的公司,须申报营利所得计算表的第一部份、第二部份、第三部份与第五部份;不符合豁免要件的公司,则须申报:第一部份、第二部份、第三部份、第四部份与第五部份。三、申报CFC公司营利所得计算表连动个人所得基本税额申报表若CFC公司不符合豁免要件的话,即须将CFC公司的当年度盈余,再连动至个人最低税负申报系统中,计算纳税义务并一并申报。个人於申报综所税时,应多加留意申报规则。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个人受控公司(CFC)申报书之填写与应备文件】 ...more【境外公司与OBU操作分析 (折扣码:TC1157ZHA)】..more 参考资料: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487366.html 个人-受控外国公司(CFC)申报表填写说明 2024-04-14 2025-04-14
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116 台北市文山区木栅路2段57号10楼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487366.html
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116 台北市文山区木栅路2段57号10楼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487366.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04-14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uniore.url.tw/cn/hot_487366.html

相关连结:http://vip.asia-learning.com/cfat/article/detail/277220731


2023年台湾执行CFC制度后,直接或间接持有低税赋国家之境外公司的营利事业或个人,都可能在穿透原则之下,直接面对税赋申报的义务,致使过去的税赋递延效益消失。

然而,就法规的规定来说,依据所得税法43之3条,以及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12之1条的规范:即便营利事业或个人,对低税赋国家境外公司的控制力逾半,也未必存在著税赋申报上的绝对关联。

就以所得税法43之3的法规层次来看,至少有以下几道透析的程序,当:

1.营利事业,及其关系人

2.直接、间接的持有

3.境外低税负国家之境外公司,其控制力逾半

4.如果,不符合法规上的排除要件

5.境外低税赋国家之境外公司,当年度盈余,即按营利事业的持股率

6.认列投资收益



换句话说,控制力逾半,仅代表对低税赋国家的境外公司具重大影响力,但营利事业或个人,是否需要依据境外公司的当年度盈余,认列所得,要看持股率而定;换言之,控制力并非持股率。

举例而言,当某甲营利事业,直接持有乙企业股份80%,乙企业再持有BVI公司股份60%,依据【营利事业认列受控外国企业所得适用办法】第2条的规定,甲营利事业间接对BVI公司的控制力为60% (过半视为100%*60%),已逾半。

换句话说,BVI公司是甲营利事业的CFC企业;但当BVI公司有当年度盈余时,甲营利事业也不须穿透计算CFC下的当年度获益,主要是因为,甲营利事业并未对BVI公司拥有直接持股率,是故并没有申报营所税的直接关联。

同样的案例,若换成个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即便个人间接对BVI公司的控制力逾半,若个人对BVI公司没有直接持股的话,也不会肇生海外所得的视为直接实现效益。


相关细节与说明,欢迎参与以下研讨:

【台湾反避税制度与法令规范之基础解析】...
more

【反避税条款对境外公司OBU架构之影响解析】...
more

【企业受控外国公司制度(CFC)与税赋影响解析
】...more

【个人受控公司制度(CFC)与海外所得申报】...more

【CFC 受控外国公司之税赋解析与申报】 ...more


参考资料:
翰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请尊重本人之智慧财产与著作权,请勿复制、转贴、抄袭於公开与非公开资讯、引述於非校园内之学术用途或以各形式为下载、出版之用,若经发现将寻求法律的必要保障。若需引用请详细载明出处与来源,谢谢您。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